打工度假是基於合作簽署協定國家.地區之青年,以度假、旅行為主要目的,而附帶賺取旅遊生活費之制度。提供體驗文化及日常生活方式之機會,並促進兩國間青年之互動交流與瞭解。
關於日本打工度假
日本於1980年與澳洲簽訂的打工制度為開端,至今已與26個國家.地區合作打工度假制度(包含:澳洲、紐西蘭、加拿大、韓國、法國、德國、英國、愛爾蘭、丹麥、台灣、香港、挪威、葡萄牙、波蘭、斯洛伐克、奧地利等)。
日本與台灣之打工度假協議
2009年起,為提供日本與台灣的青年能相互體驗其文化及日常生活方式之機會啟用了「打工度假制度」,目前日本政府提供的簽證件數為一年10000件(一年分2次受理申請,各核發5000件簽證)。
簽證特點
- 無限制停留所在地及就業類型(就業天數及時間無具體限制)
- 有效期間為入國起一年。
- 一年期間內可自由出入國。
- 不得在酒吧等風化場所及特殊營業場所從事打工活動。
- 申請條件
- 為合作簽署協定國家之國民,並居住於該國。
- 以度假為主之目的。
- 申請時需滿18歲並未滿31歲。
- 申請人過去未曾取得過日本打工度假簽證。
- 無需扶養對象同行。
- 持有返程之機票,或有足夠經費購買該機票。
- 持有足以維持停留日本最初期間之生活所需費用。
- 申請人身體狀況良好。
*申請條件有可能有所變動,詳細資訊請以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公布之資料為準。